记者8月30日从发改委得知,发改委印发《关于请求的组织申报互联网+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报》,目的提升互联网+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增进互联网+产业较慢发展。 根据通报,互联网+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目标为,未来2-3年,竣工一批互联网+领域创意平台,为互联网+领域涉及技术创新获取承托和服务。以前进经济发展方式改变为着力点,通过创建和完备互联网+领域的技术创新平台,核心区统合创意资源,强化产学研用融合,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并构建产业化,增进互联网+产业的较慢发展,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获取动力承托。
通报还明确提出两大专项建设内容和重点,分别还包括增进传统行业融合互联网和增进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在增进传统行业融合互联网方面,还包括智能化协同生产技术及应用于国家工程实验室、农产品质量安全性追溯到技术及应用于国家工程实验室、物流信息互通分享技术及应用于国家工程实验室、互联网医疗医治技术及应用于国家工程实验室、互联网教育关键技术及应用于国家工程实验室等五大类国家工程实验室。
在增进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方面,建设内容还包括三大类国家工程实验室,分别是深度自学技术及应用于国家工程实验室,类脑智能技术及应用于国家工程实验室,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技术及应用于国家工程实验室。 值得注意的是,类脑智能技术及应用于国家工程实验室方面,通报拒绝,针对我国脑理解和类脑信息处理能力更为脆弱等问题,建设类脑智能技术及应用于创意平台,承托积极开展类脑计算出来系统、类脑信息处理、多模态感官、自律自学、理解脑仿真、类脑多模态信息处理、脑神经计算出来、基于神经网络的类脑机器人、面向类脑智能的核心芯片和操作系统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提高我国类脑智能领域的理解和研发水平。申报单位需不具备脑科学科学知识引擎和类脑智能原理研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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